盘后41股公布分红方案-更新中

才疏学浅
【20:28 凯中精密公布2023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凯中精密(股票代码:002823)公布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870,679股后的289,599,68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804558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724102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60912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80456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1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5月17日。

【20:18 金色股份公布2023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金色股份(股票代码:837033)公布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2,2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5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年第 78号),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1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 0.5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RQFII)根据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4.5元 。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20:18 速丰木业公布2023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速丰木业(股票代码:871264)公布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6,8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5.5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年第 78号),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1.1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 0.55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4.95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20:18 安德建奇公布2023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安德建奇(股票代码:838209)公布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23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年第 78号),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246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123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1.107000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20:18 赛康医疗公布2023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赛康医疗(股票代码:870098)公布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4,8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8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年第 78号),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96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 0.48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4.32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20:18 环丰食品公布2023年年度分红方案预案】

环丰食品(股票代码:835839)公布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根据公司2024年4月23日披露的 2023年年度报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54,743,401.51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57,947,352.89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截至审议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35,274,900股,以应分配股数35,274,900股为基数(如存在库存股或未面向全体股东分派的,应减去库存股或不参与分派的股份数量),以未分配利润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3,527,490.00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该权益分派预案应分配股数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78号)执行。

【20:08 亚翔集成公布2023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亚翔集成(股票代码:603929)公布亚翔集成-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 发放年度:2023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该公司全体股东。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213,36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13,360,000元。

【20:03 美的集团公布2023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美的集团(股票代码:000333)公布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1、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 2023年度报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 6,968,950,724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公司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48,558,888股)的股本总额 6,920,391,83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 30元(含税)。

2、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因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通过行权增加 6,367,405股。根据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为基数,按照每股分红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3、公司实施的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975,318,129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48,558,888股后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 6,926,759,241股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 30元(含税;扣税后,1

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27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6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3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相关调整原则一致。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确定每股分配金额,以分配方案实施时的股权登记日享有分配权的股本总额为基数确定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本次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 5月 1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5月 15日。

【20:03 英洛华公布2023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英洛华(股票代码:000795)公布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发放年度、发放范围

(1)分红年度:2023年度

(2)发放范围: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该公司可参与分配的股东。

2、含税及扣税情况

该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33,684,103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23,302,189股后的1,110,381,914股为基数,每10股派0.271427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244284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54285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27143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 5月 1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5月16日。

【20:03 东港股份公布2023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东港股份(股票代码:002117)公布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8,219,166股后的527,447,25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6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34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52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6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1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5月16日。

【20:03 可立克公布2023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可立克(股票代码:002782)公布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368,200股后的491,441,21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8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72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6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8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1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5月15日。

【20:03 宇晶股份公布2023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每10股转增3.00股)】

宇晶股份(股票代码:002943)公布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56,922,48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128,800股后的 156,793,6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4.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3.6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8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该公司总股本为156,922,48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203,960,584股。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1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5月15日。

【19:53 诚栋营地公布2023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诚栋营地(股票代码:832789)公布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2,914,45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1.500000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公告 2019年第 78号),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300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15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1.350000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19:48 鸿丰小贷公布2023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鸿丰小贷(股票代码:833233)公布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25,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0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年第 78号),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300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15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1.350000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19:23 华密新材公布2023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每10股转增3股)】

华密新材(股票代码:836247)公布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3,221,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3股,(其中以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金每 10股转增 3股,不需要纳税;以其他资本公积每 10股转增 0股,需要纳税),每 10股派 1.87元人民币现金。分红前该公司总股本为 93,221,4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121,187,820股。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374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187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1.683000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19:23 惠丰钻石公布2023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惠丰钻石(股票代码:839725)公布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 91,640,000股为基数(应分配总股数等于股权登记日总股本 92,250,000股减去回购的股份 610,000股,根据《公司法》等规定,公司持有的该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 10股派 1.50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 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3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15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1.35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3、除权除息特别提示: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试行)》,公司实施权益分派时将按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息)参考价=(前收盘价-现金红利)÷(1+股份变动比例)。由于股份回购原因,本次权益分派参与分配的股本基数与总股本不一致,因此公式中现金红利、股份变动比例指实际分派情况根据总股本折算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股份变动比例。

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份数量*(每 10股分红金额÷10)÷总股本=91,640,000*(1.5÷10)÷92,250,000=0.1490081;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为:

(前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1+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送红股数+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转增股数)=(前收盘价-0.1490081)÷(1+0+0)。

【19:23 国义招标公布2023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国义招标(股票代码:831039)公布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53,82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80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 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56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28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2.52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19:18 金沃股份公布2023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金沃股份(股票代码:300984)公布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566,300.00股后的 76,235,57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1.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3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1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5月15日。

【19:13 神火股份公布2023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神火股份(股票代码:000933)公布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249,708,40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8.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7.2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1.6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8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 5月 15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4年 5月 16日。

【19:13 科士达公布2023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科士达(股票代码:002518)公布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股本586,876,094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共计派发现金264,094,242.30元,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若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

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将按照现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1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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